印度的海吉拉:古魯-切拉、涅槃與NALSA判決

古魯-切拉制度、儀式性閹割(涅槃)、要求放棄男性身分的“第三性別”悖論,以及最高法院的NALSA判決。

希吉拉是誰?

希吉拉(Hijra) 是南亞地區對一類人的稱呼——他們通常出生為男性或間性人——採用女性化的衣著、名字和舉止,並生活在有組織的社群中。在印度、巴基斯坦、孟加拉和尼泊爾,他們被正式承認為「第三性別」。這個詞本身沒有精確的英文對應詞;它涵蓋閹人、間性人以及不符合性別規範的男性。

希吉拉並不只是「跨性別女性」。大多數希吉拉認為自己是既非男性也非女性——是一個獨立的類別。正如一位希吉拉對研究者所說:「他們說,是靈魂成了希吉拉。我們感覺自己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,但我們享受女性氣質。我享受做女人的感覺,但我不是女人。」

古魯—切拉制度

希吉拉社群圍繞古魯—切拉(guru-chela,師父—弟子) 的親緣制度組織起來:

  • 古魯是一位年長、經驗豐富的希吉拉,擔任導師、監護人和權威人物
  • 切拉是被引入社群的弟子
  • 同一古魯門下的切拉互為「姊妹」;古魯是「母親」;古魯的古魯是「祖母」
  • 社群(gharana)層級分明,由制定規矩的naayak領導
  • 切拉須為其古魯提供經濟支持,尤其是在古魯年老時

這一制度為那些常被原生家庭拋棄的人提供了歸屬感和保護。但它也伴隨著經濟依賴與控制。一些研究者將古魯—切拉關係描述為一種債務勞役——尤其是當古魯替切拉支付閹割費用,以換取其終身收入分成時。

儀式性閹割:nirvaan

Nirvaan(或 nirvan)是一種儀式性閹割,切除陰莖和睪丸。它被視為獻給印度教女神巴胡查拉·瑪塔(Bahuchara Mata) 的宗教祭品,是成為「真正的」希吉拉的決定性行為。

該手術通常由傳統接生婆(thayamma)在非無菌條件下施行,而非外科醫生。正如一位希吉拉所描述的:「它發生在一間簡陋的房間裡,也許三米見方。閹割剛做完,兩小時後,希吉拉就被要求離開那個地方,因為這是非法的。手術通常由江湖郎中操刀,許多希吉拉因此喪命。」

Nirvaan 不只是肉體上的——它是一種對男性氣質的棄絕。透過流血,「男性氣質流出,女性氣質流入」(Cohen 1995)。只有在 nirvaan 之後,希吉拉才被視為完全真實,並有資格在婚禮和生育時賜福。

悖論:一個要求棄絕男性氣質的「第三性別」

核心矛盾就在這裡。希吉拉身分被呈現為一種「第三性別」——既非男性也非女性。但成為希吉拉的道路要求:

  1. 棄絕男性氣質——拒絕「男人」這一類別
  2. 切除男性生殖器——閹割這一肉體行為
  3. 採用女性化呈現——衣著、舉止、社會角色

這不是對性別二元論的否定,而是對它的強化。希吉拉必須透過摧毀男性氣質的生理標誌來證明自己「不是男人」。「第三性別」是由它不是什麼——不是男人——來定義的,而不是由它是什麼來定義的。

其他文化中大多數性別差異的例子,不過是那些被他們閹割並宣布為「官方認證的非男性」或「第三性別」的女性化男人,但實際上他們只是不被這樣稱呼的男人而已。 ——Lumpy_Atmosphere_924,去性別轉換男性。

此外,這個「第三性別」只對男性開放。女性沒有對等的類別。在印度,一個男性化的女人不會獲得特殊的性別地位——她只是一個男性化的女人。希吉拉這一類別之所以存在,是因為印度社會無法在「男人」這一類別中容納女性化的男人。

NALSA 判決(2014年)

2014年4月15日,印度最高法院在National Legal Services Authority (NALSA) v. Union of India一案中裁定,海吉拉、閹人和跨性別者依印度法律構成「第三性別」。法院宣告:

「選擇自己的性別是每個人的權利。」

該判決指示政府將第三性別者視為社會和經濟上的「落後」階層,有權在教育與就業中享有配額。它還維護了無需醫學檢查即可自我認定性別的權利。

然而,該判決遭到海吉拉倡議人士和學者的批評:

  • 它將多元的身分(海吉拉及其他地區性別多元群體,如阿拉瓦尼、濕婆沙克蒂、喬加帕和金納爾)歸併為單一的法律類別
  • 在一份150頁的判決書中僅兩次提及跨性別男性
  • 它依賴印度教神話(Ramayana, Mahabharata)來使海吉拉身分正當化,忽視了該群體實際的多樣性
  • 它造成了官僚門檻——根據2019年《跨性別者法》進行身分認證仍然限制著福利的獲取
  • 一些倡議人士認為,該判決強制規定「第三性別」身分而非允許選擇,從而剝奪了自主權

正如一位學者所指出的:「在第一行,他們肯定了自我決定和個人自主的權利,而在下一行,他們替我們決定海吉拉必須被視為第三性別,從而剝奪了剛剛賦予的自主權。」

殖民時期的斷裂

在英國殖民之前,海吉拉擁有受尊重的角色——作為蒙兀兒帝國的宮廷閹人、在生育和婚禮上的儀式表演者,以及靈性人物。英國人在1871年將他們歸類為**「犯罪種姓」**,一見即捕。印度刑法典(1864年)第377條將同性行為定為犯罪,進一步將該群體邊緣化。

針對海吉拉的許多現代污名是殖民遺留——但解決辦法不是美化前殖民時代的過去。海吉拉群體向來是階級森嚴、經濟上具有剝削性,並依賴儀式性閹割的。

這告訴了我們什麼

海吉拉制度揭示了幾個關鍵要點:

  1. 「第三性別」類別是特定於生理性別的——只有男性才能成為海吉拉
  2. 它們強化了二元對立——成為海吉拉需要放棄男性身分,而非超越性別
  3. 它們由社會角色和職業所定義——儀式表演、性工作、乞討——而非獨立於生理性別的「性別認同」
  4. 它們涉及身體傷害——在危險條件下進行的儀式性閹割
  5. 法律承認不等於社會接納——儘管有NALSA判決,海吉拉仍面臨嚴重歧視

是的……許多文化和社會過於性別歧視/父權/厭女,以至於無法設想一個GNC男性或GNC女性。這就是為什麼他們編造了那些性別。 —PM-me-darksecrets,已中止的女性。

現代跨性別運動援引海吉拉作為「跨性別者一直存在」的證據。但海吉拉身分並非關於「生錯身體」——而是關於佔據一個由女性化呈現、對男性的性接納和儀式性閹割所定義的特定社會角色。它是父權性別角色的產物,而非對它們的挑戰。

參考文獻
  • National Legal Services Authority (NALSA) v. Union of India, (2014) 5 SCC 438 (印度最高法院),2014年4月15日判決。全文
  • Nanda, S. (1999). Neither Man nor Woman: The Hijras of India, 第2版. Belmont, CA: Wadsworth.
  • Reddy, G. (2006). With Respect to Sex: Negotiating Hijra Identity in South India.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.
  • Harvard Divinity School. The Third Gender and Hijras. https://rpl.hds.harvard.edu/religion-context/case-studies/gender/third-gender-and-hijras
  • Britannica. Hijra. https://www.britannica.com/topic/hijra-gender-identity
  • Cohen, L. (1995). The pleasures of castration: The postoperative status of hijras. In P. Abramson & S. Pinkerton (編), Sexual Nature, Sexual Cultur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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